1.工业固体废物是各种废渣、污泥、粉尘等。在工业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并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如果工业废物不按照环保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将对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
2.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危险废物。并在各种生产企业中产生有危险废物的产品。
3.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及其他有害性的废物。
4.城市固体废物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有机的,如瓜果皮、剩菜;无机物,如废纸、饮料罐、废金属等。有害的,如废电池、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