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电动汽车上牌新规
一、委托上牌点暂停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因系统升级需要,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暂停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已分配“浙品码”并完成标准投放的车辆,可到市车管所和县(市、区)车管所办理数字号牌。消费者已购买车辆无编码,请联系商家补编码后再上牌。
二、无码车辆不准出售。
2021年10月31日前,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必须通过“浙E线上线下”平台完成所有存量汽车和电池的“浙江产品代码”赋值。自2021年11月1日起,无编码车辆不得销售。
第三,与商家确认购买时是否已分配代码。
所有车辆和标准电池都需要分配“浙江产品代码”才能上牌。当你购买他们的时候请与商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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