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受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相关准备。
二。体能测评测试人员可在体能测评当天上午07:00进入贵州警察学院,上午07: 30-08: 00凭面试准考证进入体能测评会场,面试准考证有效期为《居民身份证》。若体能测试人员未能在上午08:00进入体能测试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受测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现场前,核对分组名单,找到自己的测评组号,然后进入体能测评现场,在相应的测评组集合,在领导的安排下抽取测评顺序号,在《体能测评受测人员承诺书》和《体能测评受测人员抽签顺序表》上签字,按要求佩戴号码本。
四、考评前,被考评人员做好考评准备工作,考评期间不得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考。因身体原因(如受伤或其他不适当的剧烈运动)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必须由受测者及其家属共同签字确认。
五、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受测人员要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放入专用袋中,写好姓名和抽签号码,然后交给领导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交还。在体能测评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受测人员家属不得在体能测评现场外观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能测评现场。
六、体质评价项目依次为:
跳跃,触摸高度;
10m 4往返;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考核必须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安排。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考官当场向受测人员宣布测评结果。在评定过程中,纵跳或10米4往返跑不合格者,不再参加下一个项目的评定。同时,在领导的安排下,他们会归还目录,拿到通讯工具离开测评现场。
七、等候期间,要有耐心,不得擅自离开本组,不得大声喧哗和交谈;如果需要上厕所,没有领导同意不能离开。你回去后,要向领导汇报,并加入小组。
八、当前对被测试者的体能评价,被测试者应做好准备后,认真听取考官对被测试项目动作要领的指导,尽最大努力完成所有的评价项目。
九。每次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都要认真听取自己的体能测评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场向本项目评估办公室主管提出。如果你离开了这个项目的评估办公室,任何异议都不会被接受。评价期间,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取消评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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