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层次人才分类申请圣地人才卡政策

济宁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申领“圣地人才卡”的指导意见

第一,直接发行类

1 .由市(含中央和省属经济单位,下同)单位推荐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并具有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含青年)、“万人计划”获得者(含青年)、“万人计划”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获得者、 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首届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国家创新奖、中华技能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技术专家,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 长江韬奋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中国韬奋出版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编辑,著名文化人物和“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人才,孙志方经济科学奖获得者,全国检察专家,全国审判专家,中国中青年法学家, 交通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跨世纪)杰出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发放方式: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山东蔡慧卡”。

2.被当地单位推荐入选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和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的优秀人才和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工程获得者、省政府齐鲁友谊奖获得者、“留学生双百人才计划”个人获得者及入选团队核心成员、齐鲁文化大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山东省特级技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最高奖、一等奖首届获得者,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专家,山东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齐鲁公安人才建设工程专家,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是指山东省负责培养运动员的教练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奥运会前三名,奥运会和全运会世锦赛或世界杯决赛前三名,亚运会冠军。

发放方式: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山东蔡慧卡”。

3.入选济宁市重点人才工程和高层次人才,包括:济宁市“一事一议”引进的顶尖人才,济宁市功勋人才奖、突出贡献人才奖、伯乐人才奖获得者,济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聚计划获得者,尼山学者工程获得者,济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济宁市文化大师,杏坛市名师,杏林市名医,济宁市首席技师。

发放方式:各市直重点人才工程部门组织填写济宁市“圣地人才卡”信息登记表,汇总后连同公布的证件一并提交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审核上述材料后直接发放《圣地人才证》。

第二,审计

2.市级单位推荐或引进的省直部门实施的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的行业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包括:齐鲁文化人才、山东金融高端人才(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齐鲁领军人才培育工程获得者、齐鲁首席技师、齐鲁公安人才建设工程拔尖人才、齐鲁工匠、山东高端会计人才培育工程优秀学生、山东省理论人才百项工程人选、山东省。

发放方式: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山东蔡慧卡”。

3.地方单位推荐或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引进的行业人才工程实施的基础性、单一性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包括:交通科技青年人才、全国交通科技专家、文化和旅游部技能大赛亚军获得者等。齐鲁文化之星、齐鲁和谐使者、齐鲁乡村之星、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其他专家、齐鲁公安人才建设工程示范人才、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其他学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齐鲁基层名医。入选山东省基层统计人才培养项目,齐鲁财经之星,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检察业务能手,山东省“省法院审判业务能手”,山东省重点支持地区引进急需人才项目人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十佳”行业智库专家。

证明:公开发表的文件或评选证书;工作单位认可的个人工作业绩总结;引进人才提供的有效期内的工作合同和合作协议。

发放方式: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济宁市“圣地人才卡”信息登记表》,汇总后连同公布的证件一并上报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经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审核同意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发放《圣地人才证》。

4.外地济宁籍高层次人才,包括:原籍济宁,现工作在济宁以外,属于直接奖励或入选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综合性、全局性人才工程的一、二类高层次人才。

证明:发表的文件或选择证书。

分配方式:高层次人才本人填写《济宁市高层次人才考试(评价)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考核合格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授予“圣地人才证”。

三。评估和发布类别

符合评聘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引进)单位在济宁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申报,中央、省属驻济企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申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审,复审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颁发圣地人才证。

1.地方单位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证明:在世界500强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证明;反映工作表现的个人简介;创业型人才应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情况的简要说明

材料:博士学位证书;急需紧缺的特色产业仅限于我市“十大产业”;反映工作表现的个人简介和至少3年在关键技术岗位的工作经验;创新人才工作单位为中央和省属经济单位的,应具有高级职称,工作单位为市县下属单位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创业型人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近两年经营情况简介、主营业务收入等证明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成绩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创新创业业绩的高级职称人员。

证明:反映良好创新和创业业绩的个人简介;工作单位为中央和省属经济单位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单位为市县下属单位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创业型人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近两年经营情况简介、主营业务收入等证明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成绩的证明材料。

4.当地单位引进的省内其他市重点人才项目人选,包括:泉城“5150”人才引进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淄博蔡颖计划、枣庄蔡颖集聚工程、黄河三角洲学者、烟台市“双百计划”人选、杜源产业领军人才、杜源学者、泰山领军人才、威海市人才工程产业工程特聘专家、 威海蓝色产业领军人才、日照领军人才、沂蒙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德州现代产业领军人才、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渤海突出贡献专家、菏泽动能转换领军人才专项支持计划等。

证明:公开发表的文件或评选证书;反映工作表现的个人简介;创业型人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近两年经营情况简介、主营业务收入等证明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成绩的证明材料。

5.被县(市、区)或中央省属经济单位、市级部门认定为急需紧缺人才和优秀乡村振兴合作伙伴。

证明: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省属经济单位、市级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信;反映工作表现的个人简介;创业型人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近两年经营情况简介、主营业务收入等证明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成绩的证明材料。

四。说明

1.已获得“山东省蔡慧卡”的高层次人才不再办理“圣地人才卡”,根据人才类型在本市享受与“圣地人才卡”同等待遇。

2.“圣地人才卡”的有效期一般为6年。入选市重点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的《圣地人才证》有效期按人才工程管理期限执行,无管理期限的,按6年确定。审核授予高层次人才的“圣地人才卡”有效期满后,符合条件者可重新参加审核或评优。其中,从市外灵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工作合同(协议)有效,用人单位返聘的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期限按返聘合同(协议)确定。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省“双百人才计划”人选申请“圣地人才卡”,均通过纸质材料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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