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见面看房。
2.双方协商。了解房屋和产权的整体状况。
3.查看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买卖双方在网上签订合同。(卖家有贷款就先还)
网签时,要注意在房产状态为可售的情况下签字。
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合法且可以上市交易的,买受人可以支付购房定金(但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5.交易中心的资金托管、签约和划转。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买卖双方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应审查有关文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且未取得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不予受理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6.支付
贷款:买家在托管中支付首付款,办理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后,打入托管账户。
对于贷款购房者,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查买方信用,对双方想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然后批准贷款。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产权证后,银行一次性发放贷款。
一次性付款:所有抵押贷款买家存入代管账户。
7.纳税申报和纳税。
8.处理搜查令。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资料移交发证部门,购房者可凭领取产权证通知书向发证部门申请新的产权证。
9.买方收到产权证;卖方收到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