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一张有效的广东省数码照片查验回执。
注: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直接重复使用5年内已办理的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再拍摄新照片或现场提供照片。
2.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陪同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士兵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华侨交验护照和出国居留证件。
4.《居住证》的持有者也必须提交《居住证》,学生必须提交在读证明;
5.外省户籍居民配偶、子女、父母在广州的,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在广州的身份证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即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子女关系的生育证及其在广州户籍子女出具的父母关系的书面说明,免办居住证;
6.父母或外省子女在我市就业、受教育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免办居住证;
7.符合全国经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请程序与其户籍所在地相同。
8.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的意见。(只接受广东户籍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