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头条作者:常沉默
超级喜欢Queen,我要神吹这个乐队。
(Lady Ga Ga名字出处)
Queen的电影纪录片《波西米亚狂想曲》看完了,超级喜欢。
Queen在我心里至少有两个第一:
音乐互动性第一,
摇滚歌剧性第一。
最早我对Queen是反感的,故事要从我年少无知开始说起。
第一次听Queen是在我们小学广播。那天我们学校组织了一场学生拔河比赛。从我们走出教室,到操场准备集合,学校广播开始放Queen广为人知的《we will rock you》。
我只听了半遍就能跟着唱,同学都以为我事先听过。
不难听,可是我认为这是老师喜欢的东西,我不能跟他们一样。
现在想起来,我们老师会放那个音乐可能只是意外。估计看不清老磁带上的字,只放了一首,很快他就换磁带了。
后来我陆陆续续,在各个学校校运会的广播听到《we will rock you》。在我印象里,这是运动会暖场曲目。我要叛逆,我怎么能喜欢这样的东西,我想。
有很长一段时间,遇到Queen的音乐我都会跳过。再次非主动听到Queen是在一个电视选秀节目上,一个名字很有安全感的光头唱了Queen的《we are the champions》。
我的想法是,“我说什么来着,这就是一个正能量,主旋律乐队。”
我在心里对Queen乐队嗤之以鼻。
后来我意外看到,那个喜欢唱主旋律歌曲的光头拍了平安保险的广告,我对Queen的印象又更差了一点。
再到我在一个喜欢的电台节目里听到有人在聊Queen。大内密谈的节目里,梁欢说他上学期间玩过一段时间乐队。相征问梁欢最喜欢的乐队是谁?
梁欢说:Queen。
相征:Why,你喜欢他们什么?
梁欢说:Queen的音乐艺术性很高,我从未见过一个摇滚乐队能把歌剧融合得这么好……
我心里在想,梁欢这个强行逼格的人啊,谁的音乐作品表演难度大就说自己喜欢谁呗!
这期电台节目听过也就忘了。
一直到有一天,我在北京要疯了。
深夜12点我在一个十八线地下音乐人的群里问:哪里有24小时酒吧,我要去通宵。
除了他们,我想不出这样的问题可以问谁了。群里有个留长头发以为自己是书画家和摄影艺术家的男的跟我说,XX猫。
我在那个酒吧一直待到了天亮,出门吃早餐。期间见到各种深夜无处可去的,站在柜台前,几个人围成一小堆一小堆举着酒瓶聊天的老外。他们可真能聊,谁也不认识谁,往那一站就开始聊。
深夜留在酒吧看店的也是两个头发很脏的老外,开始他们一直在放电子舞曲,后来开始放老摇滚,慢慢所有人都跳不动了。像一群老年痴呆症的狗,坐在椅子上,在想怎么走路回家。
凌晨酒吧里只剩最后几个人,昏昏欲睡,可是又不愿意回家睡他妈的觉。在天要亮的时候,看店的老外放了最后一组音乐,他说放完这些他们要回去睡觉了。那家店的音箱用来听摇滚真是太棒了。一首两首的听,我为了不想回家,一次性买了好几瓶酒。我说一会我要走路喝酒去吃早餐。
就是在这种不想回家的情绪下,《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忽然响起。它一下子把我击中了。犯困的人重新有了体能,跳舞的人又重新有了想法。Queen从那一刻起在我这里从主旋律乐队变成一支放克摇滚乐队,迈克杰克逊之后第二个能让我坐不住的乐队。
因为《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我回家听了所有Quenn的作品。《bohemian rhapsody》单曲几轮之后,我开始认定这是一支历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我开始在网上搜索各种他们的演唱会视频,见到Freddi的舞台风格,心中又是一顿折服。
在那个有华丽摇滚的时代,Freddie Mercury和David Bowie,他们都很骚,都奇装异服;假如说Bowie是一只冷血英俊的蜥蜴,Friddie就是一只凶悍的鸭子。他凶悍到,昂首挺胸走到古希腊神话故事里去了,可是他又穿着背心。海陆空三个领域,只有这只鸭子不想去的地方,没有这只鸭子不能驾驭的骄傲。
曾经我反感过Queen乐队,现在我对Queen可以毫不吝啬神吹。Queen的传记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涉及同性问题,在大陆可能上映不了。有心的人可能搜出来看一下,或者听同名专辑。同名专辑我从去年十月份,听到现在记不清听多少遍了。看《波西米亚狂想曲》你一定会感动的,整部片子不少于三个不做作的真实泪点。即使最看不起文艺的人,也会在Freddi给他老婆看演唱会录像那一段找到共鸣:上位、矛盾、承诺、危机解除、无法逃避的命运——人生最难的问题是,这些问题都他妈不是你的错。你不可原谅,你又别无他法。
传记电影、Freddi、Queen的音乐作品,是真实、预言与梦想的交织。这部电影要是也使用一堆戏剧手法反而会多此一举,就这么简简单单,就足够硬。Queen本身足够有料,够刚。只需用正确的方式把他们介绍给你,你也会喜欢。
Ay-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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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假文艺,不正经的丐帮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