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统计,在内蒙古,共设有阿拉善盟、正蓝旗、陈巴尔虎旗、东乌珠穆沁旗等等。除此之外还有鄂伦春、鄂温克、莫力达瓦3个自治旗。而相比于数量颇多的“旗”以外,“盟”的数量则相对要少很多,仅仅只有阿拉善、锡林郭勒、兴安三个。可为何在内蒙古会有“盟”和“旗”的划分呢?
清朝八旗制度的推行
满洲(女真)崛起后,实行八旗制度,丁壮战时皆兵,平时皆民,使其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努尔哈赤起兵以后,女真部落的实力逐渐壮大,将周围的一些其他部落一一吞并,在东北地区形成了最大的势力。


之后皇太极建立满清,将势力范围开始向西和南部扩展。在与明朝交战的同时,也将蒙古草原纳入了进攻的范围。彼时的蒙古草原,早就是一盘散沙,面对着强大的满清,黄金家族的后裔们望风来投,很快整个漠南地区就全部纳入到了满清的麾下。
1634年,在击败了蒙古察哈尔林丹汗之后,为了巩固对于该地区的统治,皇太极将满清八旗制度引入到了蒙古地区。于是,“旗”的行政单位从这时,正式开始在蒙古地区确立。既然“旗”的行政制度已经确立了,那么,“盟”又是从何而来呢?其实,这仍然还是与皇太极有关。
虽然已经将整个漠南地区收入麾下,并且也已经确立了基本的行政制度。尤为重要的是,当初达延汗所设立的较为稳定的行政体制,所以各部落之间的联系也并没有中断。于是,皇太极在“鄂托克”基础上,将漠南基本行政单位进行改革,设立“行政旗”。

清末蒙古族服饰
之后,他又将蒙古的49位王公贵族和部落首领,邀请到盛京会盟,向其承诺会保障他们的统治地位和阶级利益。为了对这些蒙古贵族阶级进行监督,皇太极还以“一统大漠”的名义,规定了蒙古各旗定期举行“会盟”,于是就在蒙古草原中形成了“旗盟制度”。
1640年,皇太极将漠南地区的基本行政单位“鄂托克”、“万户”等全部废除,全部按照“旗盟”来划分。后来,随着康熙打败葛尔丹、乾隆平定准格尔,漠北地区也尽数收归于清朝的统治之下。整个蒙古草原上都开始实行了“旗盟制度”。
“旗盟制度”看似是满清帮助蒙古部落进行重新连接的行政制度,但其实是清朝为分化蒙古族,控制其上层贵族而实行的政治制度。
在清朝的统治之下,“旗盟制度”一直持续了近三百年。
直到1949年后,“旗盟制度”才彻底被废除。仅仅保留“旗”、“盟”的传统称谓,“旗”相当于县,“盟”相当于专区。

现如今,在内蒙古,共有三“盟”,49个“旗”以及3个“自治旗”。在解放当地人民权益的同时,也将蒙古的传统文化和习惯妥善地保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