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同志退休的年龄问题,现在争议是比较多的。这位林女士档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中心托管,她的档案显示最早她是中专毕业分配工作的,属于干部身份。
既然是女干部身份,年龄只能到55岁才能办理退休,到50岁公司就撵人了,接下来的5年怎么办?不但拿不到养老金,还要继续交5年养老保险,生活肯定会出现问题。
和公司协商不成,于是林女士就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在收到林女士的诉讼请求后,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发现林女士确实是干部身份,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也出具了证明,因此判定林女士所在的旅游服务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因此赔偿林女士16万元。
对此,公司感到很冤枉,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对于私营公司来说,都是根据劳动合同用工,哪还有什么干部身份之说?通过社会招聘的时候也没有对所谓的干部工人身份进行识别,都是一视同仁的。
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法院认定错误,提起上诉要求重新认定。
但是,现在我国现行退休政策确实有干部和工人身份的差别,如果你的档案为干部身份,50岁是办不了退休的,企业以林女士达到50岁退休年龄而要求她离职,显然是有问题的。
这个问题就卡在了一个坎上。一方面是市场化的用工机制,不论什么身份、学历,大家都一视同仁;另一方面是计划体制下的身份区别,只要是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就是国家干部,无论你到哪里就业,只能按干部身份55岁退休。
很多人对这样的政策不了解,在招聘人员的时候并不看应聘者的档案,也不管她们是工人身份还是干部身份,想当然地用到50周岁就要求她们离职办退休,结果出现了上面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人没有文凭,但是工作很出色,所以有的工人会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而提干,就可以享受干部待遇,按照干部身份退休。
也有的人学历很高,但是工作一塌糊涂,在单位也长期处于工人岗位,甚至干得还不称职。但是由于她们是干部身份,也不会降成工人身份。
这种情况说明,身份问题仍然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无论你是否承认,也无论它对社会发展的利弊如何,你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让干部身份的人在50岁退休的。
二审法院也认定公司因为林某达到退休年龄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错误的,维持原判赔偿林某16万元。
试想一下,如果2017年公司招聘的的时候看一下档案,或者招聘的人员并非干部身份,现在这样的错误可能就会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