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后续「念斌案发回顾」

本文目录一览:

1、念斌投毒案赔偿金额为什么这么少

2、夏鸥的故事~~

3、77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1年是怎么回事?

4、念斌申请国家赔偿是怎么回事?

5、念斌投毒案的侦查实情

念斌投毒案赔偿金额为什么这么少

念斌投毒案为何赔偿113万余元

福州中院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关于“法院决定的赔偿金额与念斌的索赔金额存在较大差距”问题时说,念斌申请国家赔偿系二审改判无罪而引发的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对于此类案件的法定赔偿项目包括两个部分:支付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关于人身自由被侵

该负责人说,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目前,国家统计局尚未发布2014 年度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为了让念斌尽快拿到赔偿金,福州中院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人身 自由权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确定的每日200.69元为依据,决定先支付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58.9万元,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作出的国家赔 偿决定涉及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公布后15日内再作出决定,补足差额。该负责人说,基于念斌被错误定罪、长期羁押以及工作、生活和家庭关 系等受到影响的具体情况,福州中院决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

  2、关于健康财产受损

关于念斌提出健康权受到侵害,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请求,福州中院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确立的“谁侵权、谁赔偿”原则,该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期间,并未实施侵犯其健康权的行为,对该项赔偿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念斌提出财产权受到侵害的赔偿请求,福州中院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实施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姐姐误工费用

关于念斌提出八年申冤期间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材料费以及自家房屋损毁等赔偿请求,福州中院指出,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对该项赔偿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念斌提出关于其姐姐误工费、其儿子心理治疗费的赔偿请求,福州中院提出,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其姐及其儿子并非本案原错误刑事审判行为的受害人,对该项赔偿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念斌提出了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该负责人说,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侵犯公民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才产生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问题,福州中院未侵犯念斌的健康权,因此,念斌的此项赔偿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夏鸥的故事~~

九万六千块是在说她不是妓女在自力更生:她在工作,每月四千,一年十二个月,一年就是四万八千块,两年就是九万六千块,加上第一次何念斌当她是妓女给的五百块,总共是九万六千五百块。

那个老板是何年斌的老总,为了给何年斌一个好前途,她不得不和那个老板在一起。

后续故事在书里面有说,百度文库里就可以找到。

77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1年是怎么回事?

12年来,张明在狱中给母亲写了100多封信,韦蜀勋也给儿子回复了100多封信,信中,张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妈妈,您一定要相信您的儿子绝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我相信早晚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韦大娘则回复道:“儿啊,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坚强,只要活着,就有明天,就有希望。”

去年5月16日刊发报道《天津77岁白发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1年》,当时,河北省高检控申处负责人曾承诺处理韦蜀勋的申诉材料,于2016年6月底前决定是否提起抗诉。

然而又是一年过去了,母亲的等待和奔波又多了一年,河北省高检仍然没有回信。

母亲的等待是无望也是希望……

和一位母亲提这个节日是奢侈的。

母亲节前四天,天津母亲韦蜀勋又登上了从天津前往保定的大巴车,她今年78岁,对身体每一年细微的变化更加敏感和恐惧,腰痛加剧拖慢了步伐,很多关于案件复杂的细节不能再脱口而出。

要重现2005年5月22日凌晨发生在保定河间交界处那起血案的真相,就好像在迷雾中看到光那么艰难。一位老母亲的一己之力到底能有多大?她只能一遍遍起身到经年累月的案卷和资料中去寻找。

成摞堆放在家中的申诉材料就是她口中反复提及的苦海,“我一找就掉到海里去了。”

比身体不适更令她敏感的是票价的变化,从2005年至今,往返保定的大巴车票价已经超过高铁,这2.5元的差价让她终于“舍得”坐高铁了。

比身体不适更让她恐惧的并非生命的老去,而是不能在有生之年和清白的儿子团聚,“我现在身体还盯得住,自己不能垮,我垮了儿子的事儿就没人管了。”

 探监日

保定市某监狱每月一次的探监日,韦蜀勋总是站在队伍排头的位置。12年来,韦蜀勋无数次往返于天津和保定之间,风里来雨里去,从无间断。

狱友家属同情这个满头白发,步履日渐蹒跚的老太太,几乎每次都是独自一人,还跑得这么勤,“大娘,你怎么每次都来?”“大娘,你家里人呢?”

2005年,韦蜀勋的小儿子张明,在河北省保定市涉嫌一宗杀人案,他被指控将一河北籍男子刺死并将尸体肢解藏匿,案子经过一审、发回重审、二审起诉,2007年,河北省保定市中院二审判定:张明犯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明自刑事拘留进入看守所后就不断喊冤,辩护律师主张案件无论是凶器等关键性证据还是证人证词都存在诸多疑点,但二审宣判后,对于仍然不服判决的张明和韦蜀勋,律师劝道:“先进监狱吧,比看守所条件好,有什么事到监狱还可以再申诉。”

张明转入保定市某监狱,从此,这里成了韦蜀勋最为牵挂的地方。

夏天到了,韦蜀勋按照47岁儿子的身材给买了两件汗衫,照例放在监狱门口的小卖部里,以某种家属们心照不宣的“流程”转入狱内。前阵子张明在狱中犯了牛皮癣,但是药品带不进去,韦蜀勋急得心焦。

为了省钱,这些年韦蜀勋一直搭头一天的大巴车赶到保定,挑监狱附近小旅馆里最便宜的屋子住一宿,20元一晚。按理说房价已经涨到30多元了,但是老板一直坚持不肯多收她的钱,觉得大娘不容易,还非要退钱。早餐是1.5元一碗的豆腐脑,最近一次去保定,韦蜀勋总去的早餐店关门了,她才换了一家,点了碗4元钱的馄饨,掏出从家里带来的剩馒头就乎着一起吃,这时候,“店里有位女顾客,非要给我一个驴肉火烧。她对我说:‘大娘,吃这个软和。’”

 韦蜀勋泪眼模糊,“还是好人多!”

为了给小儿子伸冤,她卖掉了自己的房子,耗尽积蓄,现在独居在大儿子的单位房内。大儿子争气,但是被单位远派到海南工作多年,张明申诉需要用的专家鉴定费价格不菲,也都是大儿子掏的钱。可就在去年,大儿子也被查出扁桃体癌,母亲再也不好意思麻烦他了。“我现在每个月有军工厂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管自己肯定够用了,为张明奔波的费用就要能省则省。”

 苦海中的母亲

2005年6月初的一通急促电话,彻底摧毁了韦蜀勋原本平静的生活。十几天前,河北人李某和他的女性朋友郝某,通过中间朋友介绍,来津找张明购买二手车,并请张明开车送他们去河北石家庄。原本看似一切如常,韦蜀勋没有想到自己等来的是“你儿子杀人了”的噩耗。

 “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脑中一片空白。”

一审判决的时候,韦蜀勋站在法院审判庭的门外没敢进去,此前律师已经给她交过底,可能会判死刑。她伏在门口听,当听到“死刑”的字眼之后就瘫坐在楼梯上。此后一段时间,韦蜀勋回忆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体重一下子掉了20斤。”

韦蜀勋没见到张明,直到2006年下半年,他才在河北高阳县看守所胡所长的“特批”下,第一次见到出事后的儿子。

在这之前,韦蜀勋已经跑了很多次冤枉路,受了一个母亲不该受的罪,但都比不过一句“不让见”的闭门羹让她陷入绝望。她坐长途车到县里,遇到路坏了或者下雨了,她就下车走过那段泥泞的道路,有一次泥巴把鞋子都粘掉了,深一脚浅一脚,好不容易走到看守所,对方却说“今天有卫生检查,见不了。”她只好默认白跑一趟,后来当地人笑话她“你不知道住一宿转天再去啊。”

在胡所长的帮助下,她终于见到了朝思夜想的儿子,所长提前叮嘱她见面别激动,她说自己已经麻木了。

“可是,我老远就听到张明脚镣子拖在地上的声音。”每一次声响都听得清清楚楚,深深刺痛着母亲的心。

张明服刑初期经常闹情绪,经过母亲的劝慰和时间的流逝,张明慢慢地平静下来,反过来安慰母亲:“妈妈,咱们经历了这场磨难,今后有再大的难处也能忍过去了。”儿子还对母亲说:“您来一次走了,我得难受好几天。您这么大的岁数还得来看我,这次如果河北高检提起抗诉就有希望,如果河北高检回复不予认定,那下一步还得去北京找最高检。真要是那样的话,妈妈您就别找了,等我刑满释放后我自己去找,我这个案子就是冤的,我相信一定有翻案的那一天。”张明在狱中改为无期,再改为有期,经过一次减刑后,目前的剩余刑期是13年。但是他一直喊冤,从未停止。

身为母亲,韦蜀勋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管,只要有一丝线索,有一线希望,她都想要去抓住。2013年,经朋友引荐,她聘请了天津三实世纪综合律师事务所童新政律师为代理律师,此后,她和童律师两次回到案发地点,拿着铁钎一锹一锹地砸下,只想要印证指控中“张明两个小时杀人肢解藏尸”根本不可能做到。

2014-2015年间,她先后找到案发现场附近的农场主赵某、饭店老板霍某,张明同监室的哈某以及案发后去找张明送修车钱的朋友吴某,他们也都是当时结案的关键性证人。可是,对于十年前的证词,这些已经重新拥有了新生活的证人们却始终语焉不详,用一句“记不清了”搪塞过去。

但韦蜀勋为找到他们费尽了力气,张明的朋友吴某,案发后曾证实“车上有血,张明称其用刀将他人刺伤。”

韦蜀勋不信,“年轻时候小吴可是在我家住过,管我叫老娘的人。”只想找到他再问个明白。为此,韦蜀勋先后找过吴某父亲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吴某妹妹开的美容美发学校,吴某打过工的洗浴中心,听闻他在大胡同做生意,又挨家挨户在大胡同找了好几天,依旧杳无音讯。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韦蜀勋获得了一些有用的线索,可是由于吴某的重名太多,她最初不慎找错成另外一个同名同姓的人,一整天守在别人家门口,最终被别人骂着鼻子赶走。

大儿子担心,劝她别再找了。韦蜀勋怎么肯放弃,愣是找到了在河北承德打工的吴某,他一见到韦大娘就嚷着说:“老娘,怪我那时候太年轻,胆也小,人家一吓我,让我怎么说就怎么说……”

原本以为看到了希望,“恨啊,我当时要是带个录音笔把这话录下来就好了。”韦蜀勋对记者说,本已答应要告诉她当时情况的吴某,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就再也不肯见韦蜀勋了,只一再说自己忙。

真相不在他人的嘴中,韦蜀勋断了这条念想。

 母亲的“朋友圈”

韦蜀勋不懂法律也不会上网,但在当年,读过高中的韦蜀勋是个有文化的人,她样貌清秀,在卫生院里工作。别人给她介绍了个对象,那个年代,她就毅然决然抛下在天津的一切,随丈夫去了山东山区里的一家兵工厂,一待就是13年,大儿子、小儿子相继出生。大儿子考上大学,小儿子张明却初中辍学,对小儿子,她总有很多愧疚。

1985年,韦蜀勋带着张明回到天津,她当过临时工、卖过煎饼果子,生活艰苦,但母子情深,生活也就是幸福的。可是,文化水平低、为人义气,在母亲韦大娘看来,这些都给张明日后埋下了“祸根”。

韦蜀勋今年78岁了,张明案发前她已经与丈夫分居,大儿子远在海南,小儿子仍在狱中。她孤身一人,无法像一般的老大娘那样愉快地跳广场舞、上老年大学、带孙子,她的人际圈是律师、狱警、信访人员,也包括记者,都成了她生命中的联系,也是一种支撑。

她生活的内容是不断写信、写材料,韦大娘不会用电脑,所有申诉材料都是她一笔一划写成,字迹清秀却饱含泪水。她给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信访办写信,都石沉大海。她也去北京,两年多跑了10趟最高法信访办,聊起来发现身旁一个南方人一年跑了40趟都没有排上队,她沉默了;她又去最高检,工作人员告诉她,按照规定应先由河北省高检提起抗诉。

她还有一点捱板,某一次申诉,需要张明的委托书,她就急得给监狱打电话,后来连工作人员都看不下去了,“大娘,我都点你半天了,你就不知道自己手写一封么?”慢慢的,韦蜀勋学“聪明”了,不抽烟的她还随身带烟,带一整条的黄金叶。

但河北省高检控申处的座机号,大概是这世界上最难打通的电话之一,只有童律师,每月去一次石家庄,能见到控申处处长高颖茹本人。

童律师每去一次,就回来告诉韦蜀勋“最新情况”,“高处长已经亲自看过案卷了,表示确实有问题。”“但是高处长忙啊,一个处室只有4个人,积压了180个案子,院里不配备人手根本忙不过来。”“高处长还对我说了,看到网上好多人骂她,骂她就好了,才能引起院里重视。而她本人,明年3月就要正式退休了。”

到底能有什么办法让河北省高检动起来?对于现在唯一的希望,韦蜀勋一筹莫展。童律师也有很多案子要忙,律师并不是只有她这一位当事人,而她的世界里好像就仅剩下这一件事了。

朋友帮她找到一位天津市检察系统的检察官,对方建议:让张明找驻监狱的检察官反映情况;去河北省政法委信访办反映问题;上网让更多人了解到她的不幸。

张明称找不到人,韦蜀勋也不会上网,看起来只有第二种办法可行,韦蜀勋重新燃起了希望,彻夜整理起材料。而且这次,有朋友答应要陪她一起去河北,她终于不再形单影只。

为了替儿子伸冤,她以一个母亲的力量独自苦苦支撑。2013年8月,最高法工作人员建议她找到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可以走最高法代表委员联络室的途径以省去排队的等候,回津后,她找了整整一年,竟真的通过大儿子所在单位的一位上届代表,找到了愿意帮助她的人——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教授张凤宝。张教授同情韦大娘的遭遇,在看过材料之后认为确实存在很多疑点,“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能帮就帮”。2014年他陪同韦蜀勋一起赴京递交材料,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又再次为大娘呼吁。

2016年7月,河北省最高法以报告形式回复张凤宝委员,对于他所关注的张明故意杀人一案,“认定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回归

韦蜀勋关注每一起沉冤昭雪的案情,聂树斌案、徐辉案、念斌投毒案、云南卢荣新案……有时候她在电视里看到案情,就拿笔记下来,有时候是邻居看到报纸报道,也给她送过来。其中某些案件,她觉得和自己的儿子情况很像。

78岁的韦蜀勋想去看看身体,虽有城镇医保,但还是舍不得看病的钱。每隔半个月,她才敢给大儿子打一个电话,既怕老大担心自己,也担心大儿子的病情,更怕麻烦老大。“哥哥也是支持申诉的,相信弟弟有冤。但是他的癌细胞被查出已经转移到肺部。好在老大精神头不错,还在坚持上班,毕竟,不上班就没法养活一家人。”韦蜀勋还惦念着读小学六年级的孙子,最想听到孙子的声音,“他现在太胖啦,要运动,但是成绩很不错,班上前几名,和他爸爸一样聪明。”

只有提到孙子的时候,韦蜀勋脸上才又见到了难得的笑容。她一直都是位母亲,慈眉善目,为儿操劳,但有生之年,她是否还能如这普天下的母亲一样,在余生尽享天伦呢?

 韦蜀勋说,只有一个字,等。

记者手记:迟到一年的后续

在2016年5月16日的报道中,记者曾写下,新闻117将持续追踪这一事件。然而这一等,便又是一年,案情却依旧没有任何进展。

去年春天,我在律师事务所里第一次见到韦蜀勋,这一年,我们之间没有断过联系,大娘经常给我打电话。

作为记者,我总想多问她事情有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以及河北高检的最新回复,但是没有,她说:“就是有些情况想再和你念叨一下。”

她说的很多疑点,因为反复听过多次,有时候不等她说下句,我大概已经知道她要说什么,这里仅指她申诉材料里曾经提到过的内容。

双方就都陷入了沉默。后来我们就聊别的,她告诉我张明最近在狱中状态不错,她告诉我要去海南过春节,我让她多注意身体。

我们也见过多次,在报社的传达室,在报社的沙发区,在她的家中,她也给我写信,至少寄了两三封。

第一次去她家中,看了很多材料,翻拍了近百张照片,韦大娘坚持挽留我一起吃中饭,便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三菜一汤,她说是家常便饭,但还是能看出精心做了两条鱼。那顿饭很香,是母亲做菜的味道,但我吃得却是味同嚼蜡,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帮助她,我说,除了报道,给您申请个“轻松筹”页面吧,说不定有好心人愿意帮助您。但她最终还是婉拒了,“大儿子说能靠自己的时候不要麻烦别人。”

后来,我陪她去了一趟保定探监,那是她第一次坐津保高铁,返津后她一直坚持要给我车票钱,我没收。希望能以此弥补一些我的愧疚之情。但那一次,我听到了张明的声音,声音低沉,他在电话那头说,感谢我帮助他的母亲。

河北高检的电话我也打过,一次次的忙音让我放下电话转身就开始忙新的工作。这让我觉得惭愧,以至于这篇后续报道一拖再拖,成为我心中的疙瘩,却是无法回避的责任。

希望河北省最高检能尽快启动司法程序,重新认定这起疑点重重、不断喊冤的案件,把案件事实的认定建立在扎实的证据基础之上。只有如此,才能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才能提振人们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只有如此,才能让真相回归,给母亲以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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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申请国家赔偿是怎么回事?

平反已近3年的念斌案仍余音未了,在后续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中,念斌以当地警方为赔偿义务机关向福建省高院申请作出国家赔偿,但是围绕伤残鉴定又发生新的争议。

5月27日,念斌与福州市公安局、平潭县公安局违法使用警械致残国家赔偿一案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质证。福州市公安局的专家证人出庭质疑念斌的伤残鉴定,认为念斌并无伤残。

2014年12月25日,念斌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1530.6万余元。之后,福州中院共决定支付119.5万余元,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为64.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5万元。对于念斌提出的健康权受到侵害等其他事项均不予支持。对此,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自念斌被捕后,念家已背负180多万债务,119.5万还不够还债。

随后,念斌向福州市公安局、平潭县公安局索赔412.85万元,包括伤残赔偿金57.35万元、医疗费17万元、后续治疗费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以及此前法院拒绝赔偿的伸冤费用、误工费等268.5万元。

据代理律师介绍,关于念斌向平潭县公安局提起的国家赔偿申请,福建省高院已于6月4日决定予以驳回,理由是念斌在未依法经平潭县公安局上一级机关复议及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向该院申请国家赔偿,不符合法定申请条件,依法应予以驳回。至于念斌向福州市公安局的国家赔偿申请,截至目前,福建省高院尚未作出赔偿决定。

念斌投毒案的侦查实情

2006年7月28日凌晨5时28分平潭县公安局于接到报案后,便封锁了丁云虾、陈炎娇家厨房进行现场勘查,并于7月28日当天做出(2006)080017号《立案决定书》,对俞攀、俞悦中毒死亡案立案侦查。现场勘查的同时开始向有关人员展开调查。

现场勘查中,侦查机关从丁家厨房里提取了包括酱油煮杂鱼、调味料和锅碗瓢盆等在内的一百五十多件物品,连地面上的尘土也被扫起来送去化验。但这一百五十多件提取物中登记造册有记载的只有五件:

(1)丁云虾卧室内呕吐物一份;

(2)丁云虾灶台上铁锅一个;

(3)灶台旁高压锅一个;

(4)煤炉上烧水铝壶(原壶)一个;

(5)念斌食杂店通往陈炎娇天井的门外侧门把一个。 2006年7月28日至8月9日分别委托福州市公安局进行检验,理化检验报告如下: 福州市公安局

理化检验报告 检材及

包装情况 检验目的 检验结果 委托

时间 报告

出具时间 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67号 俞攀的呕吐物100克 是否含有灭鼠药? 经检验,俞攀的呕吐物中检出氟乙酸盐鼠药成分。 2006年7月28日 2006年8月1日 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662号 念斌通往丁云虾厨房的门上提取到的门把一个 是否含有鼠药? 经检验,门把上提取的残留物衍生化二级质谱图与标准氟乙酸盐衍生化二级质谱图进行比较,主要离子碎片均存在,倾向于认定门把上的残留物含有氟乙酸盐。 2006年7月31日 2006年8月1日 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75号 丁云虾灶上的铁锅 是否含有灭鼠药? 经检验,丁云虾灶上铁锅内残留物中检出氟乙酸盐鼠药成份。 2006年8月1日 2006年8月6日 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76号 丁云虾灶边高压锅(宁波吉林东方铝制品厂) 是否含有灭鼠药? 经检验,丁云虾灶边高压锅内残留物中检出氟乙酸盐成份。 2006年8月9日 2006年8月11日 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76号 楼梯旁煤球炉灶上的烧水铝锅里的水3500毫升 是否含有灭鼠药? 楼梯旁煤球炉灶上的烧水铝锅里的水中检出氟乙酸盐鼠药成份。 2006年8月9日 2008年8月11日 2007年2月6日福州市检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念斌犯有如下罪行:2006年7月26日被告人念斌在其食杂店中,看到顾客被丁云虾招揽过去而怀恨在心。次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念斌到其与丁云虾等人共同租用的厨房,将半包鼠药倒入矿泉水瓶掺入水后倒入丁云虾放置在与他人共同租用厨房烧水的铝壶中,剩余的半包鼠药及装鼠药的矿泉水瓶丢弃在附近的竹筐里。当天下午,陈炎娇用铝壶中的水帮助丁云虾煮鱿鱼,傍晚丁云虾用铝壶中的水煮稀饭。当晚被害人俞攀、俞悦、俞涵、丁云虾、陈炎娇、念福珠食用了稀饭、鱿鱼相继中毒。其中,俞攀、俞悦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福州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俞攀、俞悦心血尿液中检出含氟乙酸盐鼠药,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丁云虾的铝壶内的水、高压锅残留物、铁锅残留物均检出氟乙酸盐成分。

在庭审中,念斌在法庭上喊冤,称自己没有干投毒的事,自己做预审中的口供是被警方刑讯逼供所致。 2008年2月1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念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08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院在开庭审理该案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念斌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2010年4月7日,福建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2010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以“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念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不核准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并撤销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高院重新审判。

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也撤销了福州市中级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该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判。

2011年9月7日,该案在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州中院于同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4年9月,平潭县公安局已对念斌投毒重新立案侦查。11月,念斌曾两次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办理护照遭拒。

2014年11月25日,11月14日和11月22日,念斌两次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办理护照遭拒,出入境管理部门称,平潭县公安局已于9月份对他重新立案侦查,已经成为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2015年2月17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的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余元、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两者共计113.9万余元,并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福州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念斌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16日未按福州中院通知要求领取国家赔偿决定书,该院决定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

2014年12月,无罪释放的念斌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该院在媒体公开向请求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八年申冤的费用等共计1500余万元。

福州市中级法院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接到念斌的申请后,该院于2014年12月29日立案,并于2015年1月25日听取了念斌委托代理人及其姐姐念建兰的意见,于2月15日依法作出上述国家赔偿决定。 2015年3月18日上午,法晚记者从念斌姐姐念建兰处获悉,由于对福州中院作出的113万国家赔偿决定不满,今天下午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将向福建高院提交念斌案国家赔偿复议书。

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她本人已经抵达福州,下午将去福建高院提交国家赔偿复议书。对于福州中院的赔偿决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没有异议之外,其他几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赔偿抚慰金、伤残赔偿金等均要申请复议。

公孙雪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福建高院接受赔偿复议书之后,一般在3个月内必须给以答复,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6个月。 2015年6月3日,福州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金标准,作出(2014)榕法赔字第3-1号《通知书》,决定再支付念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差额部分55872.08元。念斌对福州中院的赔偿决定不服,通过委托代理律师向福建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12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念斌申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无罪国家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维持福州中院作出的(2014)榕法赔字第3号国家赔偿决定。

12月30日,福建高院发文称,决定维持福建中院所作的念斌案国家赔偿决定,向其本人邮寄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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