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连环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被捕后,28年前的悬案终于迎来了“迟到的真相”。有人认为,案件不该拖延如此之久才破获。诚然,28年的煎熬与等待,确实让受害者亲朋好友难以忍受。但是,不能因破案时间长而责怪警方“破案慢”,更不能要求警察必须“快速破案”。
白银案之所以能最终破获,恰是因为警方沉得住气,严格、细致地比对指纹、基因等证据,对有嫌疑的人逐一排查,不放过一条线索,也不错怪一个好人。警方秉持这种态度,这才找到隐藏在普通人之中的“恶魔”高承勇。警方之所以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才最终破案,是因为帮助破案的最新基因检测技术近年才问世。
在破案的技术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不论给办案人员施加多少压力,难解的案情都不会变得更加简单,真相也不会离人们更近。盲目给警方施加压力,要求破案越快越好,只会对起到反效果。这种压力往轻了说,会对办案警察的情绪施加负面影响,使其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急躁,难以保持冷静和理性,从而影响案件的侦破;往重了说,可能促使办案警察为了追求效率而草率结案,甚至找人“顶包”,制造冤案、错案。
冤案和错案对社会的损害,远甚于一起案件长时间无法破获。两害相权取其轻,真相可以迟到,但是虚假的“破案”无法让人容忍。
需要调整心态的,也不只是公众,一些警察也认为案件破得越快越好,一味追求“高效”办案。一些地方动辄就对要求办案警察“限期破案”。时效被摆在了第一位,真相自然就无法保证。很多案子的侦破难度极大,“限期破案”根本不现实,而“命案必破”更是有些强人所难。
真相永远是第一位的,用最谨慎的态度办案,才能不让一个坏人因疏失逃脱法网,也不让一个好人因为各种原因蒙冤受辱,
“顶包案”中的“顶包”是什么意思?
就是用假的或不实的东西代替原来的。
交通肇事能“顶包”吗?
不能。 交通肇事找人顶包是两种罪行 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是独立的事后行为,其符合妨害作证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理由是: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属于对责任归结的逃避,此时,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了对公共秩序的威胁,同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客观上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让人来顶替属于独立的第二阶段的行为,该行为侵害的法益是司法活动的公正和效率性,同时也不符合事后不可罚理论论述的范围,因此应当另行定罪量刑,以此来更好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法条链接:《刑法》 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顶包案是什么意思?
顶=顶替
包=出包(就是事情犯了叫出包)
顶包=顶替了团体或某人犯的错误;自揽身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