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假离婚,为了买房? 我们公司一女同事,最近在和她老公闹。同事们都说,找男人还是要看准了啊,不然白瞎了。 从同事们那里得知,这个女同事家里条件不错,很早以前就在深圳买了房,但是当时买的是两房。 后来,她和她老公又生了二胎,房子不够住,想再弄个3房,但是买第二套,要首付5成以上。 那时是3年前,2019年,她和她老公,为了买第二套房,可以首付3成,没想到使出了令人想不到的方法,就是假离婚。 离婚后,一方就可以以3成的首付买一套3房,她们也以离婚的方式,买了第二套房子。 可是没想到的是,3年多过去了,她们还是离婚状态,但是还是住在一起。 最近,她发现老公出问题了,经常不回家,对她爱搭不理。果然出大事了,她老公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还给生了个儿子。 她发现后,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就变了,以前不是说的好好的,假离婚买房。现在经常听到她电话咆哮,应该是和她老公吵架。 所以说,做什么事要考虑清楚,不要走捷径,现在出问题了吧?也是她们自己自找的。
假离婚购房是什么意思?
假离婚购房是指夫妻关系的其中一方或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图,为实现购房等共同利益为目的,经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虚假行为。假离婚购房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规避二套房贷高额利息、减少贷款首付等。面对如今火热的房地产市场,上海决定出手从严调控。1月21日晚,上海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共计10条,从增加土地供给、打击“假离婚”购房、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等多方面加强市场调控。关于“假离婚”购房,意见提出,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扩展资料: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0-2020年11月,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竣工面积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比例整体处于下降趋势。从“竣销比”来看,自2014年其,除2019年外,房地产“竣销比”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1-11月,“竣销比”下降至39.23%。由此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依旧是卖方市场。参考资料来源:前瞻网-打击假离婚购房!上海新政:夫妻离异3年内住房数按离异前总套数计算
买房办假离婚好吗?
答案肯定是不好的。买房不管是不是离婚都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来看,离婚就是离婚,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离婚了,男女双方的交友,再婚与否都是自由的。所以当事人要考虑清楚。
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
假离婚买房的五大原因
(一)规避二套房贷高额利息、减少贷款首付。
(二)开发商、银行、购房者各取所需,主动打电话建议假离婚。
(三)中介“倾囊相授”,“假离婚、隐婚、假户口本、同时贷款”4大招数。
(四)假离婚很难追究法律责任。
(五)年轻人注重爱情本身 婚姻只是种形式。
假离婚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
(1)财产风险。
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弄假成真”风险。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根据现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立法精神,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即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