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规则
(1)适用于未分配的对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因房源紧张已申请的未分配对象的保障资格进行复查复核,并将申请对象信息录入全国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经审核公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将被批准进入首轮轮候库。
(2)新申请人。根据保障对象在库首轮轮候分配情况,住房保障部门将适时启动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所有申请人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以网上申请的形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代工作人员办理网上申请(为保证申请受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新受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可在适当时期采用线下纸质数据申报和网上电子数据申报并行提交)。新申请对象的保障资格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入第二轮轮候。
(3)等待分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腾退住房情况,首先从第一轮轮候库中开展轮候住房分配,待第一轮轮候库申请对象保障到位后,启动第二轮轮候库申请对象的轮候住房分配。1.首轮由公租房摇号系统分配轮候池中的轮候对象。2.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的申请受理号或申请受理时间,确定第二轮轮候库中轮候对象的配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