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谁可以申报?
申报对象为在推荐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中发挥直接和关键作用的中介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一般情况下,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中介是指具有合法资质从事人才事务的人力资源公司;社会是指经我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海内外人才联网组织、工作站和人才协会。个人是指对高层次人才引进起直接和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事人才组织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的职工或投资者。
2.中介机构需与我市用人单位就引进人才(团队)签订书面协议,并对引进人才进行了事前备案。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济南全职工作或创业,来济南时间不超过2年(2020年7月1日后来济南,创新型人才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创业型人才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是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全职来我市工作的人才(团队)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南创业的人才(团队)必须在济南注册企业,正常经营。